音乐学院设备维修申请单
编辑:音乐学院
时间:2026-03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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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院资产申请维修程序管理办法
为规范学院各类资产维修管理工作,提高维修效率,保障教学、科研及日常办公活动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维修申请程序。本程序适用于学院所有教学设备、办公设备、公共设施等各类资产的维修申请及处理流程。
一、维修申请流程
1. 填写申请单:资产使用人或部门负责人需如实填写《音乐学院设备维修申请单》,详细说明资产名称、编号、存放地点、故障现象及造成原因等信息,确保内容真实准确。
2. 提交申请材料:将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的纸质版《音乐学院设备维修申请单》提交至音乐楼A306办公室,由院办工作人员统一登记受理。
3. 维修实施:院办收到申请单后,将根据故障类型和紧急程度,及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开展维修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维修任务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 对于紧急故障(如影响正常教学活动、存在安全隐患等),可先电话告知院办,随后2个工作日内补交纸质申请单。
2. 维修完成后,申请人需配合院办进行维修验收,确认设备恢复正常使用。
3. 未经批准私自维修产生的费用,学院不予承担。
三、附则
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音乐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。如有未尽事宜,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。